离婚咨询:离婚前财产分割用公证吗

2020-07-29 来源:网络收集 浏览:1089

关于离婚前财产分割用公证吗的法律问题,上海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,给大家一些参考。

一、离婚前财产分割用公证吗?

离婚前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生效)

第八百六十五条 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第八百六十六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第八百六十七条 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

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第八百六十八条 离婚时,如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二、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?

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生效)

第八百五十三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第八百五十四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第八百五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第八百五十七条 完成离婚登记,或者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生效,即解除婚姻关系。

如果是协议离婚的,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在双方领了离婚证以后就生效的,如果是诉讼离婚的,民事判决书当中有对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的话,也就没有必要公证了,所以,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没有公证的必要性。

离婚前财产分割用公证吗相关知识延伸阅读

随着社会的进步,越来越多的男女双约定婚前财产协议。相应地,婚前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也愈发地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。现在,律图将在下文就此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。

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?

很多人认为,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,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,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。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要以“公证”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。

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,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,那么,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,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,均具有法律效力。只是,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。

延伸补充:

如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

首先,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,不能隐瞒、欺诈、胁迫,也不能乘人之危。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;

其次,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(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),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;

再次,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,既不能规避法律,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。为了使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,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,以避免因起草时不慎而给将来造成巨大损失,达不到签订婚前财产

根据上文可知,婚前财产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,而非公证生效,只不过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。此外,需要说明的是,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在自愿基础上签订,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。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婚前财产协议效力问题,您可以咨询我们律图,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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